錢債好還,情債難償。 不管是金錢,還是人情, 沒有誰願意自己虧欠於人, 別人也最好不欠自己的。 如此,兩不相欠,心無掛礙。
可是有時候, 我們又希望自己與某個人互相有所虧欠。 因為,雖然事過情遷, 還是心有不甘,同時深懷眷戀。 對於一段情, 如果我們忘不了, 並非真的放不下, 而是潛意識裡不願放下—— 當愛遠逝,留一點怨念,留一點念想,至少可用來緬懷。
佛說:若無相欠,怎麼遇見。 佛也許還會說: 人生一場,所有的遇見,不過是為了償還。
在作家蔣勳看來, 「還」是《紅樓夢》當中的一個關鍵字。 林黛玉從靈珠仙草修成人形, 不是為了嫁給賈寶玉, 而是為了償還神瑛侍者的灌溉之情。 所以,以淚還情, 是林黛玉的人生使命。 情債了了,他倆的緣分也就盡了。 一個「還」字,含有人生俗世的智慧。 現實生活中, 夫妻之間、父母與子女之間、 朋友之間、包括鄰里、同事, 生活好似一張大網,只要身在網中, 來來往往,尋尋覓覓,生生世世,哭哭笑笑, 其實都少不了欠與還的糾纏。
在作家張愛玲的成長過程中, 母親大部分時間都是缺席的。
在她很小的時候, 母親黃逸梵為了追求個人自由, 將年幼的女兒和兒子置之不顧, 自己與小姑子跑去歐洲。 在落沒的封建遺少家庭, 張愛玲無依無靠, 不但沒有獲得童年應有的溫暖, 還因為與繼母發生矛盾, 遭到父親毒打。 雖為父女,毫無親情可言。 若干年後,黃逸梵回了國,生活拮据, 張愛玲將寫書賺取的稿費送了過去, 同時說了一句話:該還的,我都還給你。 一個「還」字, 將母女之間的骨肉之情一下子割斷開來。
生活中,孩子調皮忤逆不聽話, 父母一時感到氣憤,會罵一句「討債鬼」。
既有「討債」的, 也就有「欠債」的。 父母把自己對孩子的關愛與呵護視為前世的償還——既 是情的,也是錢的的償還。 婚姻中, 有些女人一邊在家吃苦受累, 一邊心懷怨念, 同時自我安慰說,為一家人當牛做馬, 上輩子欠了他們,這輩子一定是來還債的。
倉央嘉措在詩裡寫道: 最好不相見,便可不相戀。 最好不相知,便可不相思。 最好不相伴,便可不相欠。 一旦相見,緣分便被激活, 至於相戀有多真,相知有多深, 相思有多濃,相伴有多久, 要看緣分的深淺與長短。 可是,一旦相見,就會有所虧欠。 一旦虧欠,就會心生懷念。
因為有了虧欠, 又會導致下一世相見。 所以有情世界,紛繁複雜, 就像那句歌詞: 如果過去還值得眷戀,別太快冰釋前嫌。